首页 3d彩吧助手和值尾介绍 产品展示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你的位置:3d彩吧助手和值尾 > 新闻动态 > 关于申报第五届“凤鸣高冈”文艺精品奖励的通知_作品_电视剧_中国

关于申报第五届“凤鸣高冈”文艺精品奖励的通知_作品_电视剧_中国

发布日期:2025-06-26 05:57    点击次数:153

关于申报

第五届“凤鸣高冈”文艺精品奖励的通知

根据《凤冈县“凤鸣高冈”文艺精品奖励办法(试行)》(凤宣通〔2024〕16号),现就开展第五届“凤鸣高冈”文艺精品奖励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门类

“凤鸣高冈”文艺精品奖励共11个类别: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和网络电影)、电视剧(含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和网络电视剧、网络动画片)、戏剧(舞台艺术)、广播剧、歌曲、文学作品(文艺类图书)、书法、美术、摄影、民间文艺、舞蹈作品。

二、申报条件

(一)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创作公开发表的作品。

(二)申报作者。我县单位、个人(指户籍在凤冈或者常年在凤冈工作、生活)独立创作生产或联合创作生产的文艺作品。对县外作者创作反映凤冈题材、引起较大影响的文艺作品,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奖励。

三、作品要求

展开剩余81%

(一)代表贵州申报参评并荣获中央宣传部批准设立的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奖项的作品和贵州省政府、遵义市政府设立的文艺奖项作品可获得相关奖励。

1.荣获以下全国性文艺奖的作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含文华奖、群星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含电影华表奖、电视剧飞天奖、广播电视节目奖),中国戏剧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

2.荣获以下国际交流、影响力大的节庆文艺奖作品: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上海国际电影电视节,北京国际电影节,海南岛国际电影节,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金狮奖”,中国国际马戏节,其他经中央宣传部批准设立节庆文艺评奖。

3.荣获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贵州省政府文艺奖的作品,荣获遵义市政府文艺奖的作品。

(二)高端平台公开发表、播映、演出的作品。

1.文学作品(小说、报告文学、剧本、文艺评论、散文、诗歌、文艺图书):在全国重要文学期刊(选刊)和省级文学期刊(选刊)发表和转载的;在国家级报纸文艺副刊或国家各部委、省报文艺副刊发表和转载的;列入国家重点出版物并公开出版的文学类图书;入选国家重点出版物的作品;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文学类图书。

2.电影:在全国正规院线公开放映、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黄金时段放映、国内主要视频网站播出的电影(要取得国家电影局颁发的电影公映许可证)。

3.电视剧、电视纪录片: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或电视剧频道黄金时段播放、在省级电视台卫星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的。

4.戏剧:入选国家级各类演(展)出的,入选省委、省政府主办的重要演出活动的,入选省、市宣传部主办的重要演出活动,属于凤冈题材的。

5.动画片:在中央电视台有关频道播放的,在省级电视台卫星频道播放的。

6.广播剧: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播放的,在省级广播电台播放的。

7.歌曲:入选国家级重大演出、重大庆祝、纪念活动或中央电视台组织的春节联欢晚会演出的,入选中央电视台组织的元宵、清明、端午、中秋、元旦等传统节日主题晚会或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演出的,入选中央电视台品牌栏目演出的,首次入选省委、省政府主办的重要演出活动的,首次入选省委宣传部主办的重要演出活动的。

8.美术、书法作品:入选国家级重大主题展览展出的,入选省级重大主题展览展出的,在国家级期刊和省级期刊发表的。

9.摄影、民间文艺、舞蹈、曲艺作品:入选国家级重大演出、重大活动、重大主题演出、展览或中央春节联欢晚会及其重要节日主题晚会的,入选省级重大活动演出展出的,在国家级期刊和省级期刊头题(头条)发表的。

四、相关说明

(一)全国重要文学期刊(选刊)主要指《人民文学》《收获》《当代》《十月》《中国作家》《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艺术报》《求是》《文学评论》《文艺理论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中国当代文学研究》《新华文摘》《长篇小说选刊》《小说选刊》《诗刊》《星星诗刊》《散文》等。

(二)国家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主办的期刊、报纸按省级评定。

(三)从事多种文艺创作的作者,可以选择多个文艺门类进行申报;文艺作品涉及多家单位、多位作者,由主要创作生产单位(个人)申报,其他联合出品单位(个人)出具同意申报的书面说明。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问题的作品不能申报。违法犯罪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作者不能申报。

五、申报要求

作品申报截止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20日止,过时不再受理。申报作品由完成作品的单位或个人填写《凤冈县“凤鸣高冈”文艺精品奖励申报表》,申报时需提供以下依据:1.作品样本;2.作品获奖证书及复印件;3.作品展演展出的用稿合同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复印件;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申报资料报送评审组办公室(设在县文联)。

联系人:王珺偲

附件:凤冈县“凤鸣高冈”文艺精品奖励申报表

填表说明:1.本表由申报人如实填写;2.申报人需提供获奖、展演展出的用稿、购片等合同复印件;3.申报奖励作品应确保著作权、荣誉权清晰;4.多单位(多人)联合创作作品,各联合出品单位(个人)要出具同意申报的书面说明。

发布于:贵州省